冷鲜肉的有关要求
1、每批冷鲜肉产品应随车附表,标明定点屠宰厂名称、生猪饲养基地名称、运输目的地(或企业)、检疫检验证明、数量、车号及业务员(经手人)姓名。每批鲜猪肉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悬挂、密闭、冷藏,并整车签封。
2、每扇冷鲜肉(即白条肉)上应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,并在其下方2-3厘米处加盖每批猪源的饲养基地编号印章。 3、冷鲜肉产品进入市场时,由动物检疫部门派驻批发市场的动物检疫员启封。直接进入连锁店、超市、菜市场时,由商场质检人员启封并备案,动物检疫部门定期监督检查。
冻猪肉的有关要求
1、凡进入市场的冷鲜肉,必须是定点生猪屠宰厂生产。
2、冻猪肉必须来自非疫区,肉品经检疫、检验合格,符合GBlI/154 – 2002《猪肉安全卫生要求》标准的规定。
3、贮存、经营冻猪肉的冷库必须符合GB50072 – 2001《冷库设计规范》标准的规定,贮存能力达到2000吨以上。
4、冻猪肉运输(火车、汽车)必须在-8℃以下,车厢经清洁、消毒,达到卫生要求。
5、冻猪肉产品必须有县以上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产品检疫合格证、口蹄疫防疫证和消毒证。
6、小包装冻猪肉产品必须标明生产企业名称、地址、产品名称、执行标准、商标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净含量、批号等,其标注应符合GB7718《食品标签通用标准》的规定。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。
7、经营冻猪肉产品,必须建立严格的登记和台账制度,有关部门将进行抽样检测,不合格的产品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封存、无害化处理直至销毁。
安全猪肉生产的组织及监督
由于食品市场有着不同于其他产品市场的多个重要特征,使安全食品管理不同于一般消费品的管理,除依靠市场主体建立在维护自身利益基础上的自律来规范外,更要依靠政府超经济的强制力量来规范。在食品安全的政府管理上,发达国家都建立了适合本国,且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。横向管理体系以各种法律法规健全、组织执行机构配套、政府和企业逐步建立实施“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”的预防性控制体系为特征。纵向实施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。在管理手段上强调制度手段与行政手段等多种手段的组合。
制度手段包括:
(l)制定完善食品安全标准,包括产品本身的标准,也包括对加工操作规程等标准。
(2)建立检验检测体系。
(3)实施市场准人制度。
(4)规定严厉的法律责任。
行政手段包括:
(l)监督检查,如卫生抽查、罚款、查封、扣押和禁止销售、禁止移动等强制性措施。
(2)食品安全教育宣传。
(3)生产操作培训。
(4)组织、支持和鼓励食品安全方面的科研和合作等。
安全猪肉的重要性大家已有共识,是必须保证完成的一项民生工作,从猪场的建设、种猪繁育、饲料加工、兽药生产、仔猪培育、成猪饲养、疫病防治、屠宰加工、包 装贮存、流通销售和最终消费等多个环节,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最终影响消费者的食品安全。从生猪出栏到猪肉上市的整个过程必须要经过产地检疫、公路站 检查、屠宰场检疫、动检部门和市场检查部门的检疫检查。行业的统一管理,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,特别是屠宰、加工环节及环保要求等方面的引导和监督是保证 安全肉生产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。